南昌市人才购房补贴

2019-12-16
  • 事项类型

    人才申报

  • 服务对象

    个人

  • 主管部门

    市人社局、市房管局

  • 申请方式

    网上申请

  • 咨询电话

    0791-88194908

  • 监督投诉电话

    0791-88191568

  • 办理方式

    网上办理

  • 办理时限

     非承诺件

  • 办理时间

    24小时可以提交

  • 地点

    南昌高新区火炬五路绿地玫瑰城203号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

受理条件

办理材料

办理流程

(一)在昌工业园区工作青年人才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:

1.毕业五年内(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);

2.引进时间(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南昌);

3.在昌国家级、省级工业园区工作且与园区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,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或累计满12个月,现仍在园区企业工作;

4.已落户南昌;

5.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;

(二)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

1.新引进培育(2018年4月28日以后)的高级技师,以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上日期为准;

2.新引进高级技师需在南昌落户

3.在南昌市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;

4.在南昌市缴纳社保1年以上;

5.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。

(三)带技术、带成果、带项目的人才来昌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:

1.2018年(含)以后入选“洪城计划”并在昌注册落户创办企业且通过项目考核评估的项目负责人;

2.在昌首次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。


1.户籍证明;

2.社保缴纳证明;

3.工作单位企业税务登记证;

4.工作单位工商注册信息;

(以上证明材料均不需申报人员提供,系统自动截取来自公安、社保、税务、市场监督等部门共享数据。)   

以下材料请申报人员扫描上传:

5.身份证;

6.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;

7.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(新建商品住房凭商品买卖合同,存量房凭不动产证);

8.个人银行账号;

9.劳动合同;(外来新引进高级技师如有原单位,需提交原单位工作证明)

10.申报高级技师购房补贴的,需提供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;

11.“洪城计划”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人在昌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。

(一)个人申报。个人在南昌市人才“港、网、窗”一体化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ncrcw.com.cn/ncgwc/)申报购房补贴政策。

(二)初审和复审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完成网上三级账号审核。

(三)审定公示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局务会确定审核通过名单,并在南昌人才网购房补贴版块进行公示。

(四)拨付补贴。

(五)上传兑现结果,财务将打款凭证上传至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