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市人才购房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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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
人才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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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
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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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部门
市人社局、市房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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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方式
网上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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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
0791-881949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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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电话
0791-881915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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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
网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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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非承诺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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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
24小时可以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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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
南昌高新区火炬五路绿地玫瑰城203号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
受理条件
办理材料
办理流程
(一)在昌工业园区工作青年人才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:
1.毕业五年内(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);
2.引进时间(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南昌);
3.在昌国家级、省级工业园区工作且与园区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,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或累计满12个月,现仍在园区企业工作;
4.已落户南昌;
5.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;
(二)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
1.新引进培育(2018年4月28日以后)的高级技师,以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上日期为准;
2.新引进高级技师需在南昌落户
3.在南昌市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;
4.在南昌市缴纳社保1年以上;
5.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。
(三)带技术、带成果、带项目的人才来昌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:
1.2018年(含)以后入选“洪城计划”并在昌注册落户创办企业且通过项目考核评估的项目负责人;
2.在昌首次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。
1.户籍证明;
2.社保缴纳证明;
3.工作单位企业税务登记证;
4.工作单位工商注册信息;
(以上证明材料均不需申报人员提供,系统自动截取来自公安、社保、税务、市场监督等部门共享数据。)
以下材料请申报人员扫描上传:
5.身份证;
6.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;
7.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(新建商品住房凭商品买卖合同,存量房凭不动产证);
8.个人银行账号;
9.劳动合同;(外来新引进高级技师如有原单位,需提交原单位工作证明)
10.申报高级技师购房补贴的,需提供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;
11.“洪城计划”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人在昌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。
(一)个人申报。个人在南昌市人才“港、网、窗”一体化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ncrcw.com.cn/ncgwc/)申报购房补贴政策。
(二)初审和复审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完成网上三级账号审核。
(三)审定公示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局务会确定审核通过名单,并在南昌人才网购房补贴版块进行公示。
(四)拨付补贴。
(五)上传兑现结果,财务将打款凭证上传至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