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级科技项目申报

2019-12-16
  • 事项类型

    创业/创新服务

  • 服务对象

    企业

  • 主管部门

    区科技局

  • 申请方式

    网上申请

  • 咨询电话

    0791-88161717

  • 监督投诉电话

    0791-88161717

  • 办理方式

    网上申报

  • 办理时限

     非承诺件

  • 办理时间

    工作日9:00-12:00,13:30-17:00

  • 地点

    南昌市昌东大道7299号高新区管委会1109办公室

受理条件

办理材料

办理流程

(一)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省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(含中央驻赣单位),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。省外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。

(二)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,有研发经费投入,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,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。

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。

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,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
(三)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[1962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](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),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,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。

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。

(四)项目组全体成员、项目申报单位、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
(五)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,必须出具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,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。

(六)各类科技计划另有要求的,须同时满足具体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。

具体办理材料按照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提供。

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