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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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
人才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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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
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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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部门
市委人才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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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方式
网上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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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
0791-881949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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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电话
0791-881915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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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
网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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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非承诺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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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
24小时可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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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
南昌高新区火炬五路绿地玫瑰城203号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
受理条件
办理材料
办理流程
申请对象:
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应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并符合《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》规定的 A、B、C、D类条件,可以通过所在单位,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。所在单位为企业的,应在我市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在我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。
中央、省属驻昌单位符合A、B类人才条件的需要申请人才分类认定的,可参照执行。
(一)身份证件;
(二)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;属创业人才的,提供营业执照;全职引进的人才需提供《南昌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(单位专用)》(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);属于拟列入引进对象的,提供单位、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;
(三)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(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);
(四)人才工程(计划)入选证书,或有关认定文件;
(五)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(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),如其职称是在外省(含中央在昌单位)评审通过的,原职称须经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新确认。申请高级技师条件认定的人员,如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外省取得,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;
(六)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等)、主要荣誉、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;
(七)主持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;
(八)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一)申报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常年接受申报,申报对象本人或引才单位登录南昌人才网(www.ncrcw.com.cn)进行申报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受理和初审。核对相关材料,不完整或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审批退回,材料完整且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通过,并提交上一级;初审审批通过后提交南昌市相关各部门。
(三)审核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一般每季度审核一次。审核通过的,经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,在南昌人才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四)认定及入库。